2006年11月2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接班未按时 一拳惹大祸
蔡伟华 陈有正

  日前,封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,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。
  封某在某厂打工,两班制。11月11日晚6时50分许,封某正在机器上洗布,见蒋某提早10分钟来接班了,就有些生气,因为按件计酬,这10分钟他可以多干一些活。于是,两人发生争吵并动起手来,封某一拳打在蒋某脸上,只听“砰”的一声,蒋某后脑着地不醒人事。工友们七手八脚将蒋某送到了医院,可蒋某伤势严重一直昏迷。